船舶污染清除待命操作流程
為規范船舶污染清除協議單位(以下稱乙方)與船公司(以下稱甲方)簽署船舶污染清除協議后履行船舶污染清除待命服務行為,確保雙方良好溝通,現制定如下操作流程。
一、甲方協議船舶計劃靠協議港口,甲方須通過郵件或傳真向乙方提供協議船舶靠港基本信息表。
二、乙方收到甲方郵件后,及時發送郵件或傳真確認已安全接收船舶靠港基本信息表屆時會為來港船舶做好船舶污染清除待命服務。
公司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清艙隊伍,并配備各種規格的防爆油泵、高壓清洗機、防爆通風機和防爆對講機等油艙清洗工具,提供高效、安全、規范的油艙、油罐清洗服務。
公司員工均定期進行專業培訓,可針對不同船舶情況,罐區情況,迅速制定有針對性的處理方案。公司曾為多艘船舶進行了船舶清洗艙服務,受到船方的一致好評。